虽然专科护士在某一专门的护理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和专长,可以独立出门诊,但目前,在国内大部分的护理专科门诊,由于没有处方权,护士在出门诊时,仍要找到医生才能为患者开处方,无形中增加了医、护、患三方的沟通成本。
“没有处方权,很多情况下得依托于医生。”郑素惠说。比如,病人出现导管移位、堵管等情况,还是得写个小条,让病人找医生开单后才能操作,病人来回跑,有时当天都不一定能解决问题。
业内普遍认为,本次深圳授予专科护士的权限是检查申请单、治疗申请单、外用类药品处方范围内的,不涉及内服药等,是一次跨度适中的有益尝试。
郑素惠认为,把部分处方权交给护士,一方面可以有效解决医疗机构人力资源不足等问题,提高医护工作效率;另一方面,护理人员根据病人的情况,直接给予开具针对性的处方,避免病人反复多次排队预约检查等,提高病人满意度。
此外,护士有了更多主动权,积极性也会更高。
常年与PICC专科门诊有业务交流的福建协和医院介入科副主任医师黄宁说,专科护士在相关专业领域,甚至比一般的非专科医生还要专业。因此,拥有专业领域内的处方权,更便于他们对特殊情况予以紧急处理。
处方权的“让渡”,是不是一种利益的让渡,从而遭到部分医生反对?
实际上,根据我国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(国卫医发〔2021〕37号),第一条就明确提到,依法依规按劳取酬,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。也就是说,在国内正规医院,无论是开检查单还是处方药,开单者不能收取报酬。